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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,学音乐的药同学很想活下来,法院却一味判出他死刑。这就是戏剧的前部分。这出戏本来不是这样发展的。答案是判死刑,似乎很合理。但从整个剧情来看是药同学周围那些帮忙的人帮了倒忙。没错,捅了九刀是该死,管你是不是一念之差!问题是,这纠关中国法律的量刑范围。现在这个案子的性质全变了。似乎与交通肇事全无了关系。大伙听到的是一个人蓄意谋杀了另一个人。这就是中国法律的可笑之处。

从这个特殊的案例的发生与发展来看,前一段剧情全在“同情分”上。自首算不算,法官都在看。后面的剧情则逆转之下。想是他身边说话的人,统统帮了倒忙!尤其是那个公安大学的 李教授,竟“书呆子”一般抛出了所谓的“激情杀人”学说,她那弹钢琴的比喻更是不得当。从而得罪了广大媒体、学术界。

这个案子的可笑之点还在于法官看待量刑范围的主观混乱。

如果不是药同学的那个小师妹在关键时刻讲了那几句话,实际点燃了网民的一股怒火。这个案子肯定与“李刚案”性质全等。真是那个小师妹帮了更大的倒忙吗?!有一点。这个小师妹她到底有没有“脑子”呀。在张家基本同意放20才出头的药同学一码!也允许商量他不判死刑的前提条件下…。她竟然(公然)说出了如下惊世骇俗的硬话:“这事情要是发生在我身上…,我也会上去捅死她的…。”。

这个娄子不可谓一捅出来惊世骇俗。我当时就想到,这句硬话一定会左右这场戏的另一个结果,法院判决的另一选项!

现在从案件审理来看,与张家的要求比,也是输的。他们没有获得多少补偿。这又是法院希望看到的。张家没有获得更多的赔偿金额。对死者张妙是一种羞辱。药家只给了四万伍仠元,法院支持了。更好的结果似乎不该是这样。

药同学陪了法场。似乎这个结果,已尘埃落定。没有再商量其它事情的余地。那么张家还上诉什么个事呢?!案子到了这个层面上,不会有另外的结果了。从这一点上看,张家、药家兼输。法律的仲裁机制也主观上退席了。其实药同学就是一个楞头青。他该不该死是次要的。法律的一贯性,专业性,似乎在陕西法院有了不一样的解读。这造成了法律对交通肇事罪的前后矛盾。

这个案子,最终套上一个故意杀人罪的帽子是有暇疵的。“中国特色”的故意杀人罪是指蓄谋、预谋、剥夺被害人的故意,药同学以前谈不上对张妙有仇,其实在交通肇事之前,根本还不认识对方,何来蓄谋、预谋之谈,只是他太年轻,处理事情的经验欠佳为主因。学院教育欠妥,社会环境越发恶劣,所共同造成的结果。

再拿另一件年轻人开车引发的交通肇事案,李刚之子李启民来说,其实是一样的。李启民还撞死一人,撞伤一人呢?!怎么回事,一个判了死刑,一个只判了二十年。是不是法律前后对交通肇事者的又同态度。难道是李刚一家搞得定媒体,搞得定社会,而药同学一家却没有这个能力?!

很发人深省啊?所以我认为药家鑫案的判决是个三输的结果。同时极大地嘲弄了可笑的中国司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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钱佐扬

钱佐扬

54篇文章 2年前更新

大陆知名小说家、诗人、国学智库,海外艺术家联盟'。曾在上海市委机关下属企业任职。著有长篇小说《蜕变》(上海文汇出版社)(2015年)、《昙花》(作家出版社)(2017年)、《大江奔流》(上海远东出版社)(2019年)等。其中《昙花》已被翻译成日文、西班牙文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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